JIRA:closures还是解决?

您可以在JIRA中重新打开已解决和已closures的问题。 有什么实际的区别? (除了需要不同的权限来解决/closures问题,如涉及QA)

对于是否解决或closures,我们在团队中有一些意见分歧,我想指出一些权威,并说“我们应该这样做”。

典型的问题工作stream程是工作在bug上的人解决它,打开bug的人是决定是否可以接受的人。 如果是,他们closures它。 如果不是的话,他们会重新打开这个错误,以便进一步的讨论/工作/争论。

这个例外是当一个错误是重复的时候,通常这个工作在这个错误上的人意识到它是一个重复的东西,然后可以把错误本身作为一个重复来closures。 或者,也许他们解决它作为一个重复,开幕式同意,并closures它。

IIRC,JIRA拥有非常灵活(如果复杂)的工作stream程,所以您可以设置您认为适合您的团队和提交问题的团队的任何stream程。

编辑:我意识到我实际上没有解决重新closures的问题。 根据我的经验,这通常不会发生,因为人们在问题系统中search与他们所看到的行为相同的现有错误。 这就是说,如果你幸运的话,很多时候在没有对现有问题进行调查的情况下就可以打开错误。

话虽如此,质量保证或现场人员会走“我记得那个臭虫,该死的,他们说这是固定的”。 此时,他们可能会重新打开旧的bug,或者创build一个新的并链接到原始的bug。 我的首选是有一个新的错误,并链接,而不是重新打开。 原因是“新”问题可能performance出相同的行为,但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原因。 通常情况下,真正的通用错误日志消息被吐出。

  • 解决了通常是“准备testing”
  • closures通常是“它的工作”

您可能还想查看此博客文章,以获取有关JIRA如何使用“已解决/closures”状态和“系统解决scheme”字段的更多详细信息。

我们这样做的方式是针对我们的外部客户,当我们向客户收费时,我们结束了事件(这也可能是一个问题,也可能是一个SED任务),直到那时,事件才解决。

我相信你不应该重新开一个封闭的事件,一个是书本,而一个解决的事件,你可以重新开放。

顺便说一下,阅读ITIL对此所说的内容是明智的。 如本页所述:

重新开放事件的规则

尽pipe得到了充分的照顾,但即使正式closures,事件也会重演。 由于这种情况,对事件是否可以重新开放以及何时可以重新开放有明确的规定。 例如,如果事件在一个工作日内复发,那么它可以重新开放 – 但是,除此之外,必须提出一个新的事件,但是与以前的事件有关。 确切的时间门槛/规则可能因个人组织不同而有所不同 – 但应该商定明确的规则并形成文件,并向所有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提供指导,以便实现统一。

您(通常)无法针对已解决的问题编辑或logging工作,因此应考虑此问题。

我的build议是:只有testing人员closur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