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g: 代理类

在一个类的方法里面打印“this”

我知道这可能是痛苦的基本的,但我有一个艰难的时间包裹着我的头。 class Main { constructor() { requestAnimationFrame(this.update); //fine } update(): void { requestAnimationFrame(this.update); //error, because this is window } } 这似乎是我需要一个代理的情况下,所以可以说使用Jquery class Main { constructor() { this.updateProxy = $.proxy(this.update, this); requestAnimationFrame(this.updateProxy); //fine } updateProxy: () => void update(): void { requestAnimationFrame(this.updateProxy); //fine } } 但是来自Actionscript 3的背景,我不太确定这里发生了什么。 对不起,我不确定Javascript在哪里开始,TypeScript结束。 updateProxy: () => void 而且,我不相信我是这样做的。 我想要的最后一件事是我的类的大部分都有aa()函数,需要使用aProxy()来访问,因为我觉得我写了两次相同的东西? 这是正常的吗?

什么是教义2中的代理?

我刚刚读完了所有的Doctrine 2文档,开始了我自己的沙箱,我了解了大部分原理,但仍然有一个问题,我找不到任何完整的解释。 什么是Proxy类? 我应该什么时候使用它们在实体上? 据我所知,代理类添加一个层,让您添加一些其他function到您的实体,但为什么使用代理,而不是在实体类中实现方法本身?

首先closuresEF代码的CTP5的ProxyCreationEnabled有什么缺点

我的WCF服务可以从代码优先模型返回类的唯一方法是使用下面的代码将ProxyCreationEnable设置为false 。 ((IObjectContextAdapter)MyDb).ObjectContext.ContextOptions.ProxyCreationEnable = false; 这样做的负面后果是什么? 一个好处是,我可以至less得到这些dynamictypes序列化,所以他们可以通过使用WCF的电线发送。